会章

美國南加州開平潭江聯誼會章程
第一章 總 綱
一.名稱:美國南加州開平潭江聯誼會。(Southen California Kai-Ping Tan Jiang Association)

二.本會在加州政府注冊為非牟利的、是來自中國廣東省開平潭江地區,現居住在美國南加州的鄉親,自願結合,聯誼互助的,獨立的群眾性組織。

三.宗旨:團結鄉親,聯誼互助,溝通鄉情。

四.依據本會的性質與宗旨,既弘揚中華文化習俗,又促進與美國社會聯繫遵守法律祈求社會保障。本會絕不容許本會的任何成員以本會的名義進行任何違犯法律或損害本會權益、聲譽的集會與活動。本會不負責會員的個人行為,也不影響會員的個人立場、權益及私人經濟利益。

第二章 會 員
一.凡生長或曾工作於開平潭江地區,現已居住在美國南加州的鄉親及其后裔,年滿 1 6 歲,自願遵守本會章程,每年繳交會費,經本會會員介紹,由理事會通過接納,可登記為本會會員,本會會員不得以本會名義組織或參加一切違法活動,如有違者,理事會即取消其會藉。

二.會員權利:凡每年繳交會費者,均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建議權和表决權,並享有本會舉辦的一切聯誼、表彰活動的權益。

三.會員義務: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决議,積極參加本會組織活動,出席本會會議,維護本會的團結和信譽。
繳交會費,關心會務。
愛護鄉親,支持帮助會員就業。
宣傳本會宗旨,介紹鄉親入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一.理事會:理事會為本會領導機構,具有制訂及修改本會章程的職能,負責領導本會的一切事務與活動。根據會務需要,設理事若干人。理事由全體會員選舉產生。每屆理事產生後,由新任理事會議選舉正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或三名共同會長,並由正副會長或共同會長通過協商,分任各職能部門職員。每屆理事任期两年,可以連選連任,但正副會長、共同會長只能連任兩屆。

二.理事職責:
會長、共同會長:采取集體負責制,負責全面領導本會組織,處理一切會務,召集及主持理事會議和會員大會,對外代表本會。
副會長:負責協助會長開展會務工作,如正會長缺席可代行會長職責。
秘書組: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負責本會一切文書資料;辦理新會員入會登記;承任本會對外聯絡;做好換屆選舉具體事務;協助會長或共同會長協調與指導各職能組開展工作。
財務組:分設會計、出納兩職,管數、管錢分開負責。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做好本會財務工作,定期公布財務結果。
核數組:負責監督檢查本會財政收支結餘情况,定期審核本會財務賬、票、銀行存款及結存現金。每年向會員大會公布一次即經審核簽署的
書面報告。
服務組:關心會員及其家眷的生活,在可能條件下幫助鄉親解決遇到的困難,組織會員旅遊或其他休間活動。在會員大會期間,負責組織車輛接送與會者的工作。
文體組:負責組織會員文體活動。在會員大會期間,負責組織安排大會文娛節目。
婦女組:聯絡婦女會員及會員家眷。關心婦女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的難題,要盡所能給予帮助。
獎學基金會:負責對會員的子女學習成績優異者的獎勵工作。做好獎勵基金的募集、保管,接受提名、調查、評議,制訂獎勵方案,交理事會審查通過,在會員大會上頒獎。
三 . 名譽會長: 歷屆會長和共同會長任期屆滿,即自動成為本會的名譽會長。名譽會長是理事會的當然成員,除享有名譽和與理事同樣職責外,亦有貢獻其學識、經驗,協助指導本會工作,維護本會聲譽的義務。名譽會長任期滿一屆之後,可以作為理事一員,參加競選正會長或共同會長職務,如當選,應卸去名譽會長職銜。如不當選,可再擔任名譽會長。
四 . 顧問:顧問有兩方面來源,一是歴屆副會長 ( 實行共同會長制之後不再有副會長 ) 連任三屆自動成為顧問;一是由理事會聘請德高望重,對本會有較大貢献的我會會員或社會熱心人士為本會顧問。顧問是理事會的當然成員,除享有名譽和理事同樣職責之外,亦有貢獻其學識經驗,為本會出謀獻策,維護本會聲譽的義務。由副會長晉任的顧問,任滿一屆之後,可以參加競選正會長或共同會長,如當選,應缷去顧問職銜,如不當選,可再擔任顧問。聘請律師、醫師各一位作為本會的免費法律顧問和健康顧問。

第四章 選舉制度
一 . 本會實行會長制,但在特殊情况下,經理事會決定也可實行共同會長制。每兩年為一屆,每屆大選一次。選舉時間定為逢單年的九月份進行,由當任理事會組織安排全體會員采取無記名投票方法,選舉 屆理事會理事。定期收齊選票後,由現任理事會進行開票統計結果。至產生新一屆理事會之後,即舉行新任理事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法,在新任理事中,選舉三名正、副會長或共同會長,並由正、副會長或共同會長協商 分任各職能部門職員。但獎學基金會之職,則由名譽會長和正、副會長或共同會長擔任。

二 . 全體會員都是每屆理事會理事的選舉人和被選舉人,但必須履行每年繳交會費的會員,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新入會的會員,必須是入會逾半年,並繳交會費者,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五章 會議制度
本會會議分全體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和特別會議三種。

一 . 全體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二次,分別在中秋節前後和春節期間舉行。會員大會任務:
1.會長報告一年會務工作。
2.公布一年財政結算以及核數書面報告。
3.頒發會員子女學業優秀獎及表彰優秀會員。
4.組織聯歡活動。

二 . 理事會議每兩個月召開一次。
1.每次會議必須履行簽到制度,因事不能出席者,可向會長或共同會長請假,或遞交委託書與會。會議通過的議案,必須有理事人數過半通過方為有效。會議通過有效的議案,缺席者或會議中途退席者,也需服從與執行。
2.各職能部門匯報本職工作狀况。
3.討論組織會員活動事宜。
4.評審會員子女學業優秀獎勵。

三 . 特別會議由正會長或共同會長根據需要決定召開。

第六章 財政
一 . 本會財政收入:
1.本會會員每年繳交的會費。
2.本會會員及各界人士的捐贈。

二 . 本會財政支出:每項支出必須以原始單據,經手人簽名、財務主管簽名和一位會長或共同會長批准才能付款,如一項開支金額達到100 美元的,必須事前經會長或共同會長批准,才能决定開支。如一項開支達到500 美元的,必須事前经理事會通過,才能决定開支。

三 . 本會財政管理:
1.以南加州開平潭江聯誼會名義在银行開設帳户,由每屆當任會長和財務主管簽署運作。
2.本會全部財政收入,均需由當任會長或共同會長和財務主管簽署存入本會銀行户口。
3.屬於獎勵基金的收入,另設帳户管理,專款專用。
(2007年11月修訂,第七屆理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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